过去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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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997年
上下半季为不同球队时:举行7战4胜制的台湾大赛。由上半季冠军取得1、3、5、7场次后攻,下半季冠军队伍2、4、6场次后攻。比赛场地由联盟安排。
1990到1992年间上、下半季冠军为同一球队:该队即为当然的总冠军,在以同样7战4胜制的金冠军挑战赛获胜后,将取得“金冠军”头衔,不再举行台湾大赛。除了职棒三年曾举行过金冠军挑战赛,之后便取消金冠军挑战赛赛制。
1993年~1995年间上、下半季冠军为同一球队:该队即为当然的总冠军,取消台湾大赛,改举行表演赛性质的挑战杯。
1996年~1997年间上、下半季冠军为同一球队,将取得台湾大赛一场胜利优势,迎战全年度球季赛第二名球队。
1997年开始采用2-3-2后攻比赛场次,由上半季冠军球队担任1、2、6、7场次后攻球队并决定比赛场地,下半季冠军球队则于3、4、5场次后攻并决定比赛场地。
1998年~1999年
1997年台湾大赛,由上半季冠军时报鹰(年度第六、下半季垫底)对决下半季冠军味全龙(年度第四、上半季垫底),但年度第1名统一狮、年度第2名三商虎和年度第3名兄弟象全都无缘季后赛,因此联盟决议实施单一球季。
季冠军球队成为当然种子球队,直接晋级7战4胜制的台湾大赛。
年度战绩第2、3名先进行3战2胜制的季后挑战赛。
1998牛龙台湾大赛首度(也是唯一一次)采用2-2-1-1-1主场制,由年度球季赛第一名兴农牛队取得1、2、5、7场次主场。
2000年~2004年
因味全龙、三商虎相继解散,仅剩四队,改回上下半季制。
上、下半季冠军为相同球队时,季冠军球队取得一场保送胜,迎战球季赛第二名球队的挑战。
2003年台湾大联盟与中华职棒合并,金刚与太阳两支新军加入中职,正式取名为台湾大赛(Taiwan Series)采用2-3-2主场模式,开始由年度球季赛最佳球队担任1、2、6、7场次担任主场,另一支台湾大赛球队则于3、4、5场担任主场。
2004年下半季兄弟象胜场数多于兴农牛一场,但胜率以0.003之差痛失四连霸机会,联盟决议于隔年改变赛制。
2005年~2008年
中华职棒联盟于2005年对季后赛做出重大调整,其中最大的改变是增加“外卡”球队的设置。
上半季冠军与下半季冠军不同球队时:
比较全年胜率,较优者直接晋级七战四胜制的台湾大赛,并享有台湾大赛主场优势。
“外卡”球队先与全年胜率较差的季冠军球队进行“季后挑战赛”(两支季冠军球队以外的其他球队中,战绩最佳的球队为“外卡”球队)。
上下半季冠军为相同球队时(当然年度胜率第一):
直接晋级七战四胜制的台湾大赛,并享有总冠军赛主场优势[2]。
全季胜率第二名与第三名球队将进行季后挑战赛采五战三胜制,并由年度战绩第2名享有主场优势[2]。
2005年与2006年,包办上下半季冠军或取得季冠军且年度胜率第一球队享有3-2-2主场优势,G1到G3连打三场主场。
2007年与2008年,改回2-3-2主场赛制。
2009年~2021年
因应队数缩减为4队(2021年味全龙回归 增为5队),外卡球队会随实际战绩情形而产生,不一定每年皆会出现:
上、下半季冠军不同球队时,而其中一队为年度第一时:
直接进行七战四胜制的台湾大赛,全年胜率较高者享有台湾大赛第1、2、6、7场主场优势[2]。
上、下半季冠军相同球队时:
该球队直接进打入台湾大赛,并保送一胜,且享有台湾大赛主场第1、2、5、6场优势(因保送一胜,故只安排六场) [2]。
将由全季胜率第二名与第三名球队进行“季后挑战赛”[2][3]
全年度胜率第一名球队未取得上下半季任一球季冠军时[4]:
夺得冠军的两队中,全年胜率较高之球队直接进打入台湾大赛,并享有台湾大赛第1、2、6、7场主场优势[2]。
全季胜率较低之球队,与全季胜率第一之“外卡”球队,进行“季后挑战赛”[2]。全年胜率第一需单独领先,2019年富邦悍将与上半季冠军Lamigo桃猿并列第一,无缘季后赛。
现行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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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022年起,由于队伍数量相继增加(2021年增加味全龙、2024年增加台钢雄鹰),加上为了防止原先赛制导致季赛排名第三球队在例行赛的最终数场可以靠输球使上季冠军包办下季冠军来获得晋级季后赛的资格,而改回2005年的制度,但就季后挑战赛做调整使半季冠军保有优势。
上半季冠军与下半季冠军为不同球队时:
全年胜率较高之半季冠军球队直接晋级总冠军赛,全年胜率较低之半季冠军球队以及其他队伍中胜率最高之球队将进行四战三胜制季后挑战赛,全年胜率较低之半季冠军球队可先取1胜并取得3场主场优势,主场采取1-1-2形式,先取得3胜者晋级;全年胜率较高之半季冠军球队可在总冠军赛取得5场主场优势,主场从2-3-2改为2-2-3形式。
上半季冠军与下半季冠军为相同球队时:
季后挑战赛制比照过往,由全年胜率第二及第三之球队对战,进行五战三胜制季后挑战赛、主场采取2-2-1形式,全年胜率第二球队取得3场主场优势;包办上、下半季冠军可在总冠军赛先取1胜并取得4场主场优势,主场采取2-2-2形式。